日科化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专项说明

验血检查咨询:DNA663333

   《关于对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的专项说明

          大华特字[2022]00115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的专项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说明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对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的专项说明

                             大华特字[2022]00115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化学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05 号)(以

下简称关注函)奉悉。我们对关注函中要求我们说明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注函第 1 条】:请大华所说明是否已与前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必要

的沟通,是否充分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并有充足时间审慎设计和实施审计

程序。

  回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我们执行了必要的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程序:

  一、接受委托前的沟通

  2021 年 12 月,我们在征得日科化学书面同意后,向承做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机构,即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永拓所)发送了《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函》。函证中包含了通常值得关注和

询问的事项:①是否发现该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②贵所与该

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③贵所向该公司治理层

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④贵所认

为导致该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等内容。

                  1

                               大华特字[2022]001157 号

                《关于对山东日科华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2 年 1 月 31 日,本所尚未收到永拓所针对上述沟通函的回复。对此,

我所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再次致函永拓所对上述事项进行沟通,截止本专项说明

出具日暂未收到回复。

  为了应对业务承接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审计准则及我所业务承接要求,

我们制定了总体应对措施,对日科化学进行了详细的财务尽职调查:

  1、针对业务承接环节识别的风险制定的整体应对措施包括:组织项目组会

议,强调首次承接业务需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指派更有经验的审计人员参加项

目组;提供更多的督导,对于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审计项目指派更

高级别的项目组成员负责;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等经验较丰富的人员,要对其

他成员提供更详细、更经常、更及时的指导和监督。

  2、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通过查询外部公开资料并与公司沟通,了解

日科化学所属行业环境、公司基本情况、行业状况、法律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

因素发展状况、近年重大事项、历史财务信息等,了解被审计单位经营环境及可

能存在的风险。

  3、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及内部控制制度:对日科化学开展了较为详细的

财务尽职调查,了解日科化学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

  4、了解被审计单位组织结构及管理层诚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裁

判文书网、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查询网站,查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开信息,评价公司管理层的正直和诚信情况,了解和评估是否存在管理层舞弊、

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等。

  5、查阅公司与永拓所关于以前年度涉及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的沟通、确

认资料,了解该所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是否存在重大的意见

分歧。

  6、与公司充分沟通,了解 2021 年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通过上述程序,我们未发现影响本所业务承接的重大或异常事项。此外,我

们将继续与永拓所进行沟通,执行接受委托后的沟通程序,如发现重大或异常事

项,我们将及时向贵所报告,并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出妥善处理。

  二、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并有充足时间审慎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2

                               大华特字[2022]001157 号

                《关于对山东日科华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专项说明

  1、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2021 年度日科化学年报审计涉及的工作范围包括日科化学母公司及 6 家全

资子(孙)公司。经了解,公司主要业务集中于两家公司,分别为位于山东省潍

坊市的母公司和山东省滨州市的子公司。

  日科化学与本所沟通聘任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后,本所组织项目组

对日科化学开展了较为详细的财务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

况、历史沿革、业务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主要会计政策、关联方及

关联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123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