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核查情况说明及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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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核查说明及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产生的差异达 55.48%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550 万元,2020 年与浙江白云山

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昂利康”)实际发生金额 244.87 万元,

差额为-55.48%,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0 年实际  2020 年预  实际发生额与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发生金额   计金额   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           提供土地使用权和经营用

      白云山昂利康                  80.51     81     -0.60%

出租资产           房产

向关联人

      白云山昂利康    销售水、电、蒸汽      108.01    359     -69.91%

销售商品

               提供安防服务费        18.87     20     -5.65%

向关联人

      白云山昂利康

提供劳务

               提供“三废”处理服务     37.48     90     -58.36%

             合计              244.87    550     -55.48%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在较大差异的分析并与白云山昂利康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的基础上,经审慎核

查,我们认为导致较大差异产生的原因是白云山昂利康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相应调

整生产计划,导致与原生产计划差距较大,上述差异未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也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与预计工作,尽量缩小预

计和实际发生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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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核查情况说明及专项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莫卫民         袁弘          赵秀芳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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