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聚利: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聚利 1 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南方聚利;交易代码:160131)

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021 年 4 月 30 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 2.182 元,相对于当日 1.037 元的基金份额

净值,溢价幅度达到 110.41%。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 1.964

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

失。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南方聚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开市起至当日 10:30

停牌,自 2021 年 5 月 7 日 10:30 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次日)至一年后的对日的

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但登记

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 A 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本基金将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内,南方聚利的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与南方聚利的二

级市场交易价格无关。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如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每个开放期届满之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

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 5000 万元,或基金前 10 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

总份额 90%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持

有人大会。

  2、南方聚利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较大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运作正常。

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无其他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

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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