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3081     债券简称:精研转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岳喜阳、计东东、孙啸、张玲、

杨兆敏、郑名杰、黄涛、王甜、陈波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唐红军因违反公

司相关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导致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944 股。本次回购注

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555.986 万股变更为 11,554.0916 万股,注册

资本将由 11,555.986 万元变更为 11,554.091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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